中华灯谜猜射等级分排名规则(暂行)
(中华灯谜学术委员会 2017年6月)
为繁荣中华灯谜文化,提高竞技灯谜水平,经中华灯谜学术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谜委会”)研究决定,特设立中华灯谜猜射等级分,统一计算谜委会参与组织的灯谜赛事猜射成绩,并力争做到规范、公正、透明。规则如下:
一、排名赛事:
以谜委会及下设部门参与组织(包括主办、承办、协办、指导等)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现场谜会及谜赛:
(一)中华灯谜文化节;
(二)全国性且为综合类的;
(三)其他影响力较大且经谜委会认定可列入排名赛的。
未成年组、老年组和学生组的比赛成绩不列入统计范围。
二、计算时间:
从2012年11月29 日“居佳杯”首届中华灯谜文化节开始计算。
三、排名项目:
排名分地方队和个人,分别统计历史等级分和年度等级分,年度等级分按自然年以谜事活动首日时间进行计算。
四、计算细则:
(一)等级分计算包括无限制年龄、性别和职业等的各项笔猜和电控竞猜成绩,以谜事活动对外正式公告或《中华谜艺》公布结果的获奖名单为准;
(二)排名第1-10名所获的基础积分依次为:25、18、15、12、10、8、6、4、2、1,第11名及以后的获奖成绩基础积分均为1分。
(三)谜事活动对外正式公告的获奖名单如无排名,则同一等次的获奖成绩视为并列,按并列名次所对应基础积分计算平均值后取整,如第二三名并列,则(18+15)/2=16.5,取整为17,其成绩所对应的基础积分均为17。
(四)笔猜成绩按一倍基础积分计算等级分,电控竞猜成绩按二倍基础积分计算等级分;电控竞猜含笔猜成绩的,按电控竞猜计算等级分;如谜事活动按综合成绩合并公布最终奖项,则最终奖项所有获得者均按电控竞猜计算等级分。
(五)谜委会参与组织的中华灯谜文化节,积分翻倍计算,即笔猜成绩按二倍基础积分计算,电控竞猜成绩按四倍基础积分计算。
(六)以累计形式计算地方队和个人等级分,并按排名次序公布。地方队只计算以集体名义参赛成绩,个人等级分不计入所属队伍当中。
(七)决赛按性别或地域分组排名的,各组分别计算积分,各按原来决赛积分减半折算;分组预赛或半决赛,谜事活动设立奖项的,各组分别按原来决赛积分减半折算,决赛积分同时也减半折算,但不包括出现预赛直接晋级决赛不参加半决赛的情况;如不同类别的同一等次奖项积分不同,均按获奖人数最多的类别计算;积分折算最后出现小数,取整计算。
(八)谜事活动对外正式公告中,虽不设奖项但有笔猜成绩排名的,列入等级分计算,但不超过20人或队。
(九)已设立无性别限制的比赛,同种形式的单性别比赛成绩不列入等级分计算;决赛之外另设表演赛性质的比赛(由谜委会认定),不列入等级分计算。
(十)跨地区联合组队(海外除外)不计等级分;以地方一、二、三等队名义参赛的,以一队成绩计入该地方等级分,其他队不计入;限制地区性(跨省份)队伍参赛的赛事,如东北、西北、长三角等,等级分减半折算。
五、结果运用:
排名结果作为中华灯谜“金虎奖”猜射奖项的评奖依据。
六、解释权:
本规则解释权归谜委会所有,出现特殊情况由谜委会研究决定,并可视情况调整排名规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