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婚姻是自己脚下的鞋,感觉如何,只有自己最清楚。”寥寥数语,将恋爱的浪漫、婚姻的现实,描绘得贴切到位,恰如其分。婚姻是鞋,感觉是脚,虽说看着有合适的鞋,穿不到脚上,会抱憾终身,但是,为了穿鞋,只图表面光鲜,削足适履,硬是往里伸脚,倒霉的只能是自己。鞋作为婚礼服饰的一部分,在婚礼仪式中也充分体现出了它的重要性和象征意义。 鞋为旧时婚嫁吉祥物,主要是着眼于其音,“鞋”“谐”相谐,是夫妇两情相谐、和合美好的吉祥象征。旧时婚俗,新妇嫁妆常备有铜镜和鞋,寓“同偕到老”之意。张云 《四寸学》卷一云:“今俗新婚之夕,取新妇鞋,以帕包裹,夫妇交递之,名曰‘和谐’。”胡朴安《中华全国风俗志》中也有相同的记载,都是以鞋取“谐”的吉兆。 传统婚俗中的婚鞋主要有三种:一是黄道鞋。古时结婚要选黄道吉日,新娘在上轿时要穿着用黄布折成的鞋,叫“上轿鞋”,也叫“黄道鞋”,到夫家后再换红色婚鞋。二是踩堂鞋。有些地方是指女子结婚拜堂时所穿的鞋,有些地方则指新娘从“上头”到“开脸”时所穿的鞋。开脸后,要另换新鞋,将踩堂鞋扔到床底最里面,让其烂在床底,不再见人,以示新娘此生不二次嫁人。另有一说,踩堂鞋早烂早生孩子。三是睡鞋。睡鞋是旧时女子洞房上床时所穿的鞋,因为是一双又薄又轻的软底鞋,故又叫“软鞋子”,上床时需由新郎亲自脱下。 中国幅员辽阔,民族众多,婚俗也千姿百态,颇富情趣,中国不同的地域对鞋在婚俗中的运用也各不相同。 湖北姑娘出嫁,一定要为自己准备一件压箱之宝—做工精美的“筒鞋”,即一男一女两双布鞋,其中女鞋为大红绸缎面绣花,男鞋用青缎素面,花绣在鞋垫或鞋底上。出嫁时,将女鞋套在男鞋中带到婆家,作为嫁妆。因为在湖北方言中,将一物套在另一物中称“筒”,所以两双鞋套在一起,自然就称做“筒鞋”。这正合了婚礼上的一句口头彩话—“同偕到老”,故被当做是夫妻恩爱、白头偕老的象征物,足见“筒鞋”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。 在安徽婚俗中,新人会来到男家门前,男家会请两位儿女双全的夫人,将新郎和新娘的鞋对换,因为“鞋”与“偕”同音,故此举有“白头偕老”的象征。同样是在安徽的徽州,进入洞房后,人们要取新娘嫁妆中的男、女新鞋各一双置放在床前,谐音“同鞋(行)到老”,因为在徽州方言中,“鞋”与“行”同音。 在丽江纳西族办喜事时,当男家把新娘迎进屋后,新娘先送给公婆各一双鞋。在入洞房时,女方送亲的人故意将新娘送给新郎的一双鞋丢到新床底深处,迫使新郎弯腰到床底取出,而后拉着穿起。此鞋称为“换脚鞋”,也取夫妻同偕之意。 在崇明岛上,当女子出嫁时,一定要穿一双虎头鞋,俗信借老虎的威势,过门可制服丈夫。北方有些地区的汉族,在结亲时,男家必须向女家送丝麻鞋,鞋必须成双成对,取吉祥和谐、双双对对、永不分离之意。同时,亦含新妇穿丝麻鞋上轿,以丝麻之绵韧,谐“思妈”之意,喻新妇于归,不忘生母。所以作为婚姻礼物,鞋子也含吉祥和谐的意思。 在山东,新娘忌穿红色的鞋子,因为红色象征着火坑,穿红鞋结婚,就是跳入了火坑,过水深火热的日子,不吉利。 河北等地则要穿红鞋,象征着初婚;再婚妇女,不允许穿红鞋,只能穿绿鞋。 有些地方,喜鞋的用料忌用缎子,这与繁育后代有着直接关系。因为“缎子”与“断子”谐音,象征着断子绝孙,因此很不吉利。 总之,鞋因与其谐音“偕”而产生的象征民俗,成为了婚俗中的吉祥物,在各地婚俗中都成为了不可缺少的元素,“同偕到老”、“白头偕老”表达了人们对新人的美好祝愿,它所蕴含的美好象征意义也会一直传承下去。